怀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怀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怀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学专家、执业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省范围内的执业律师或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律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有一定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3、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

4、熟悉怀远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6、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被行政拘留,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无其他不良记录。

三、遴选人数和专业类型

拟遴选政府法律顾问10-15名(专职执业律师8-12名,法学专家2-3名)。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如实填写《怀远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二)评审

县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专业特长、相关业绩、个人职业操守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入选县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三)公示

经县政府同意,拟入选县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入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县政府研究确定,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聘期3年。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怀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学专家需同时提交个人职称证明、研究成果。

报名地址:怀远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联系电话:0552-*******

六、待遇

县政府法律顾问待遇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怀政办〔2021〕17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怀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怀远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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