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之星PMS系统开发及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江之星PMS系统开发及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锦江之星PMS系统开发及优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

2016年4月锦江都城启动了税务管理平台项目;5月份启动了中央结算项目,根据两个项目已经确认签署的蓝图设计,都涉及PMS(绿云)系统的改造和优化,而且两个项目能否顺利上线依附PMS能否成功改造完成,所以整个改造具有重要意义。

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两个项目顺利的上线,需要邀请有经验实力强大的技术开发团队进行开发和实施。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近三年承担此等方面项目业绩;(复印件盖章,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审查)。需具备酒店行业PMS系统的开发或实施经验,深刻了解PMS的数据与业务流程,能够对锦江都城酒店的PMS系统、中央结算系统和营改增系统的整体发展、各数据源间的关系进行规划、定位以及应用,同时具备良好的接口开发经验。要实现锦江都城的PMS系统与中央结算系统、营改增税务管理系统的良好对接。

(4)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3、磋商供应商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均可报名,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下午13:30时

5、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人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

6、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地址:吴中路259号汇锦商务大厦4楼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6409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人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

联 系 人:韩贞、史静思

电话: 188*****438/188*****9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优化 系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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