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4-VGBNBB-W1011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数量、质量、时间进行有效相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 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其他:本项目招标人为2个单位联合招标,投标人中标后,需分别满足该2个单位的采购需求,并对该2个单位分别进行配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理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食品许可: (1)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含明细表); (2)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 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所投鸡蛋的禽蛋养殖场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4)投标人是肉类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所投猪肉产品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投标人是肉类代理商的,所投肉类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所投猪肉产品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5)投标人是鸡、鸭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是鸡、鸭产品的代理商的,所投鸡、鸭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投标人须为“青岛市阳光食品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27.223.98.161:7001/)中“供应单位名录”的单位,同时对应“供应单位名录”中的“综合配送”。 4、企业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不得含有任何外资股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政府重大处罚的记录,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不同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山东省 青岛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发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发售方式:售价:300元/包(须公对公汇款,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电汇账号: 收款单位:青岛某部;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名现场获取);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3: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00 (三)投标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00 (二)开标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现地查看投标供应商场地等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标签: 主副食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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