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科研辅助劳务服务委托公告/
关于提供科研辅助劳务服务委托公告/
因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拟向社会公开选定科研辅助劳务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承接主体
(一)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三、委托内容
序号 | 服务类别 | 提供人员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1 | 辅助劳务 | 不低于31人 | 广州市南沙区六涌半等指定服务地点 | 2025年1月1日~2月28日。 | 1、提供蔬菜研究、抗性鉴定、性状调查、田间种植管理; 2、提供鲜食玉米辅助选育种研究、田间授粉及、田间种植管理; 3、提供水稻育种辅助研究、水稻示范推广与田间管理的辅助工作; 4、提供种质资源田间种植管理与生产。 5、植物组织培养室内操作管理与生产。 6.提供蔬菜新品种展示田间种植管理。 7.提供相关其他服务。 |
四、项目经费
不超过43.4万元。
五、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提供资料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二)提供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七、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项目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的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收。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五)申请资料提供一式两份。
八、评审确定
1、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2、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将发布本项目的第二次委托公告,并最终在两次公告期间申请的单位中评审择优选定承接单位。
3、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572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附件: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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