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站地区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京南站地区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南站地区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JSZC-******-HBGL-G2024-004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5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BGL-G2024-0048
项目名称:南京南站地区监控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0.00万/年,3年共1140.0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一年最高限价及三年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南京南站南北落客平台及其匝道、南广场、北广场、环北广场路、江南路、六朝路、明城大道(北段)、绿都大道(北段)、人行天桥、公共廊道、东西停车场、监控机房及总控制中心、南京南站东地面出租车场及垃圾中转站等区域的监控及附属设施管养维护。(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资金预算情况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招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2-25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条中1~5项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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