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03

项目概况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前身为沈阳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于2004年1月17日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6年5月29日被省政府核准更名为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1月17日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东北部,划分为三个区块,区块1东至罗家沟村,南至前进乡皮台村,西至新城子边界,北至蒲河;区块2东至浑南区辉山村,南至南沟村,西至月牙湖,北至仲官村;区块3东至南沟村,南至南沟村,西至南沟村,北至南沟水库。开发区用地面积为12平方公里。

二、主要任务

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调查监测、调研、会务、审查等事项)。

三、编制要求

报告书应根据规划区开发现状进行编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数量:不限

五、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在主要资料提供后四个月内完成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包含环评报告书成果(含图册)及简本。(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主要资料提供后四个月内完成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包含环评报告书成果(含图册)及简本。(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在守信名单中,并无信用扣分记录,以网站截图为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联系方式:丁会武、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508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zr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美璐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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