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南麂海洋科技中心内部装修及设备仪器采购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南麂海洋科技中心内部装修及设备仪器采购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麂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与《关于下达平阳县南麂镇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平农发〔2023〕139号)文件精神,由平阳县南麂镇人民政府建设实施的南麂海洋科技中心内部装修及设备仪器采购项目已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审计、审价和项目验收,并经县农业农村项目评审会和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纪要〔2024〕10号),现将第二批补助资金100万元指标划拨给你镇,请你镇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该资金在省级特色强镇项目经费列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它农业农村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为“*****其他对企业补助”。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印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及设备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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