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招标公告
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15时00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许小姐 | 联系人电话: | 180*****877 |
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项目招商文件
招商人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目录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对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项目招商文件进行招商,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招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商项目名称: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项目
2、招商项目费用:固定租金:******元/年,收入分成:不低于8%。
3、招商需求:详见第四章招商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3+2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有续约意愿协商一致即可续签)
5、招商范围:中标人在韶关丹霞机场停车场对外承包,负责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业务及其增值业务,收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文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3、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人联系方式。
四、报名时间、竞谈文件获取和招商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4年12年3月-2024年12年16月,逾期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2.招商文件获取地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韶关丹霞机场业务楼
3.招商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3300元整,提供银行转账,报名单位须在递交招商响应文件前缴纳,未缴纳招商保证金的报名单位取消其参加响应资格
招商人账户:
单位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
银行帐号:4405 0162 0738 0000 0194
*重要说明:应以单位账户汇出保证金,凡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4.招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商方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下述情况下,招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因中选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韶关丹霞机场业务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招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评审会议,并在评审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1、招商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机场路1号
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180*****877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招商项目 | 见第一章招商邀请 | |
2 | 招商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见第一章招商邀请 | |
3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见第一章招商邀请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 | 见第一章招商邀请 | |
5 | 现场勘察 | R不组织£组织 | |
6 | 招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
7 | 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8 |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无 | |
9 | 最低投标限价 | 固定租金:******元/年,收入分成:不低于8%。 | |
10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R要求提供 |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12 | 分包 | R不接受£接受 | |
13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一份(为便于存档,电子文件需以PDF的格式存入U盘,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一致)。 2、响应文件需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 3、供应商需将“报价表”另备一份,密封于小信封内,粘贴在响应文件封套上,信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 |
14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供应商人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 |
15 |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 见第一章招商邀请 | |
16 | 招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无 | |
17 | 报价的算术修正 | 详见8.招商报价评价 | |
18 | 评标办法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
19 | 招商保证金退还申请 | 详见附表1 |
附表1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采购人):
我系参加(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现申请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
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
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接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保证金需原路退回,提前开具收据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同时递交。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招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招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招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商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商须知前附表】。
2.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商文件要求、参加招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2.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参与招商的费用
4.1无论招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商文件
5.招商文件的组成
5.1招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招商邀请
第二章招商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
5.2采购人、或者招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招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3招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招商须知前附表】。对招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招商文件的忽略或者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者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招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7.一般要求
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招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招商小组就有关招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7.5供应商应按招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商响应声明(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五、采购需求响应
六、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七、响应标的符合招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9.1除【招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详见【招商须知前附表】。
9.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9.3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招商文件规定签署。
10.报价要求
10.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商文件“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招商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0.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
(3)招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10.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投标限价,最低投标限价见【招商须知前附表】。
10.4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商须知前附表】。
11.保证金
11.1招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1.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招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招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招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3.分包
13.1【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可以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方案,且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13.2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3.3不符合招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响应文件应按招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招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14.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4.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4.4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
15.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招商须知前附表】。
15.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该通知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
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供应商应在【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17.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名称;
17.3采购人在按本章第23.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招商
18.资格审查
18.1招商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19.招商小组
19.1招商小组由采购人抽选组成。
19.2招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3招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0.招商程序
20.1招商程序:响应文件初步审查、澄清、招商、报价、综合评审。
21.响应文件初步审查
21.1招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除招商文件规定的在招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响应处理,招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未按照招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3)招商报价低于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投标限价;
(4)不满足招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1.2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招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招商,但属于招商文件规定的在招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除外。
21.3招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商须知前附表】。
22.澄清
22.1招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报价如有算术错误的,招商小组按【招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23.招商(招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3.1初步审查结束后,招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招商,并给予所有参加招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招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招商。
23.2在招商过程中,招商小组可以根据招商文件规定和招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3对招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商的供应商。
23.4供应商应当按照招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招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3.5招商结束后,供应商按招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招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4.退出招商
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可以根据招商情况退出招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招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按本章第11.4款规定退还退出招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5.最终报价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26.综合评审
26.1由招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26.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招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为2家。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开标后,将评标结果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官网公示。
29.保密
29.1招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公平竞争
30.1在招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招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1.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
31.1采购人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招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31.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2.询问及质疑
3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2.2供应商若认为招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3.履约担保
33.1招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招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
33.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招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4.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5.禁止行为
35.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招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5.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招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36.其他规定
36.1招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商须知前附表】。
1.资格审查主体
1.1招商小组负责资格审查。
2.供应商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供应商不是失信当事人,失信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由供应商自行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4.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
5.评审方法
5.1由招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6.符合性评审
6.1响应文件审查。审查标准:本章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在招商结束后,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6.2在招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招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比较与评价
7.1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8.招商报价评价
8.1固定租金******元/年,收入分成不低于8%(竞价部分)
?收入分成比例报价以1%为最小报价单位;
?以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有效响应人的平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为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计算公式:
①当申请人有效报价>基准报价,报价得分=30-(有效报价-基准报价)*100*1
②当申请人有效报价<基准报价,报价得分=30-(有效报价-基准报价)*100*2
8.2因算术修正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招商基准价和招商报价。
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清单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响应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3招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招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9.技术、商务评价
9.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10.评价总得分
10.1评价总得分为招商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之和。评价总得分=A招商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
10.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0.3评审时,招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招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招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27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或1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2.编写评标报告
12.1评审报告应当由招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招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招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招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招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招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3.停止评审
13.1招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招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14.招商终止
1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招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招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重新评审
1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招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是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3 | 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上年度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以供应商不是失信当事人,失信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由供应商自行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承诺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进行书面承诺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范围 | 招商报价低于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投标限价,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2 |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未按照招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3 | 对招商文件条款的响应 | 不满足招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4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5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结论 |
项目 | 评价因素评分标准 | |||
技 术 部 分 (55分) | 岗位人员组织架构、培训、考核 5分 | 团队配置方案,横向比较团队配置情况、专业情况,人员配备齐全,根据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情况,酌情给0-5分,最多5分。没有人员配备或人员配备一般,不得分。 | ||
安全保障方案 7分 | 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完整的安全运行、监察、培训制度的,酌情给0-2分。 应急防范预案:充分了解xx机场停车场安全保障重要性,针对本项目合同期内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预料全面到位,并提供有效可行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在突发情况下的设备人员组织配置、配合以及日常演练等内容);酌情给1-5分。否则得0分。 | |||
服务方案 8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运营服务管理目标及计划、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根据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情况,酌情给1-8分。否则得0分。 | |||
停车场空间动线设计规划能力 5分 | 投标人在停车场空间动线、标识指引、规划设计方面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5分。措施不合理、不可行、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不得分。 | |||
增值服务 5分 | 能够在服务基础上提供增值服务方案;至少提供3项以上值服务,有明确增值服务内容得1-5分;没有明确增值服务内容的不得分。 | |||
创新方案 10分 | 车位预约系统等更新改造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5分。未提供不计分。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机场运营服务能力,起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具有独创性、创新性酌情给3-5分;具有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1-2分;不具备则不得分。 | |||
智慧停车平台建设 15分 | 系统升级提供源代码,得4分; 申请人及关联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提供与停车相关的软件著 作权证书,每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申请人及关联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提供与停车相关的发明专 利,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具备创新性、合理性、可行性,酌情得1-3 分否则得0分。 | ||||
商务部分(15分) | 类似业绩 10分 | 提供近3年(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或至今仍在运营的停车场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为评价标准: 1、官方机场停车场运营项目,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 2、每有一个800-1500(含)停车位的停车场项目,项目需为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的单一合同,每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每有一个2000(含)以上车位的机场官方停车场,项目需为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的单一合同得2分。 注: ①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协议及其它可证明前述要求业绩的证明文件。(前述协议仅需提供首页、业绩证明页及签署页,所有提供文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提交的关联企业业绩中,其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占股50%以上,须提供相关股权证明文件)的停车场/楼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可以计算。 | ||
专精特新证书 5分 | 提供专精特性企业证书得5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价格部分 (30分) | 价格部分 30分 | 固定租金******元/年,收入分成不低于8% ?收入分成比例报价以1%为最小报价单位; ?以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所有有效响应人的平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为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计算公式: ①当申请人有效报价>基准报价,报价得分=30-(有效报价-基准报价)*100*1 ②当申请人有效报价<基准报价,报价得分=30-(有效报价-基准报价)*100*2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项目
2.项目期限:合作期:3+2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有续约意愿,协商一致即可续签)。
二.项目背景
韶关丹霞机场航站楼面积1.33万平方米,配备4部登机廊桥;民航站坪设8个C类机位,其中4个为近机位;跑道长2800米,宽45米;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000吨、飞机起降9500架次的使用需求。
2023年,完成旅客吞吐量******人次,同比增长143.3%,全国排名179位;货邮吞吐量50.1吨,同比增长12.7%,全国排名194位;飞机起降3316架次,同比增长70.6%,全国排名187位,停车场共计车位数240个。
三、场地现状
韶关丹霞机场停车场位于航站楼西侧,小车位240个,中巴、大巴车位共11个。进车口设置2处道闸,出车口设置2处道闸及配套停车收费系统设备,包括停车场一体机、车牌识别一体机、配电柜、岗亭、空调、电脑、桌橱柜等。
四、需求方案
1.投标人在韶关丹霞机场停车场新建停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系统功能可实现能够自动汇聚形成统一的停车信息资源池,经过数据的统计分析、处理和挖掘,实现站区停车动态监测,能够综合展示站区停车场基本信息、停车位实时使用情况、各出入口排队拥堵情况、停车场每日收入情况,能够对停车场经营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展示。
2.停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具备与滴滴及其他线上引流平台等进行对接、实现车位预约等功能的能力。
3.新建停车场智能化管理系统能够满足当地政府停车资源数据上传的要求。
五、服务职责要求:
1.目的
为加强地面停车场机动车管理,维持良好的停车环境,全面做好地面车位的停车管理工作,本次涉及服务范围为韶关丹霞机场停车场停车管理服务。
2.管理要求
2.1根据行业管理标准,投标人安排管理团队对韶关丹霞机场停车场项目进行线下或线上的服务管理,落实停车服务管理整体方案,并结合项目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投标人负责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管理,不得将管理项目中任何一项管理及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他方。
2.2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停车管理相关工作,不得擅自放行未经准许进入车场的车辆进入车场。
2.4投标人要与招标人紧密沟通,保障好机动车出入口的通行秩序,确保机动车出入口不发生因收费纠纷或与停车管理相关原因而导致的车辆长时间拥堵;要严格执行管理内容秩序维护部门有关拥堵放行的政策。
2.5投标人不得私自对车辆发放自制通行证。
2.6因管理人员过失,造成停车场财产丢失或损坏的,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停车场的复杂状况,当车辆在停车区域内发生事故时需要停车场理赔时,采购人按行业规范承担相应责任,免赔责任由投标人进行承担;对于现场问题处理不及时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岗位设置
提供团队配置方案(包含线上管理、线下定期巡检等),横向比较团队配置情况、专业情况和经验业绩情况,人员配备齐全。
4.服务期限
合作期:3+2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有续约意愿协商一致即可续签)。
5.停车场应急预案及管理措施方案
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应急预案:
6.1秩序维护应急预案
6.2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6.3交通安全应急管理
6.4恶劣天气应急管理
6.5重大活动应急管理
······
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详见附件一:甲方营业执照)。
2、乙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详见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
3、本合同来源具有正当性,系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确定合同来源关系。
4、本合同并非反复使用的格式文本,双方就签署本合同经过招商与协商,并就本合同文本内容和条款反复修改和完善予以确定。
5、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的签署履行必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各自内部
权利机构的批准、满足公司章程和内控制度等所有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
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项目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场地
(一)甲方同意韶关机场停车场外包合作项目承包给乙方。现有停车位240个。
(二)承包场地的调整
1、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甲方出于韶关丹霞机场运行资源调整和整体规划的原因,可对乙方承包场地的位置以及面积进行调整,并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乙双方应根据调整的承包场地面积,核算场地承包费调整幅度。
2、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甲方根据韶关丹霞机场航空生产流程的需要,有权将承包场地用途根据机场管理机构的需要调整为向旅客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场地,乙方应予以配合。
3、如双方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包期限
甲乙双方的停车场承包期限模式为“3+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在第一个承包经营期届满前2个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续约申请,双方就延续事宜达成一致后,承包经营期延续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用途
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场地作为停车场用途,乙方自主开展停车场经营服务类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不限于:停车场内车辆停放、充电桩服务、洗车及汽车美容、停车设备广告权、线上及线下汽车增值服务等相关的商业经营权限,停车场内的广告权等)。甲方原有本场地相关租赁类收益合同按照约定继续执行直至合同结束。如需续签应与乙方续签合同。
四、场地承包费及费用结算
(一)停车场承包费
根据中标结果确定。如合同期内,乙方实际年收入低于固定租金33万元时,乙方以函件形式提交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可重新拟定运营模式及分成比例。若乙方实际年收入超过预期50万元时,经双方协商重新拟定分成比例。如双方协商无果则按照甲方分配实际收入80%、乙方分配实际收入的20%来进行结算。
(二)停车场承包费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固定租金季付,分成半年付,后付费。
X年X月X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个季度固定租金,后续乙方在每个承包期季度结束后30日内将上个承包季度固定的承包费转入甲方财务账户,甲方应于收款前【5】日内向乙方足额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成结算时间周期为每半年度结算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账单,依照分成比例向甲方进行分成金额缴纳。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韶关丹霞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
(三)运营所需的电费、网络信息、保洁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贰万元),由甲方出具收据。
(二)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而应支付的费用,乙方须在收到扣除通知书后15日内补足相应金额,乙方无权将履约保证金充抵承包费或其他费用
(三)本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不得转让,不得移作其他担保形式
(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服从甲方监督、无任何违约情形,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剩余部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年,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权利,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场地以及场地内设施设备进行相关检查,甲方有权对出租场地归甲方所有的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修缮。乙方应积极配合,但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办公活动。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纳场地承包费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三)甲方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甲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乙方给予任何好处或便利,不得利用其管理职责或工作便利对乙方有“吃、拿、卡、要”等类似行为。
(五)甲方根据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协助乙方办理机场内的相关手续。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停车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
(七)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承包停车场期间的经营活动,乙方经营活动如涉及安装设备、资产投资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和运营。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场地使用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停车场经营管理活动。
(二)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遵守消防、空防安全条例。不发生乙方责任原因的旅客投诉事件,自觉维护甲方的经营形象和声誉。
(三)乙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场地承包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的承包使用权私自转让、抵押等;
(五)承包期间,乙方制作、张贴与自身业务和航空运输生产业务相关的标志、标识要符合候机楼的统一布局,符合文明机场的要求,并经甲方审核。
(六)乙方承诺因乙方行为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严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承包场地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而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严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韶关丹霞机场停车场从事非法活动;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从事非法活动或擅自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合理、及时解决投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投诉,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不得在承包场地内或附近存放易燃易爆,违禁品。乙方承担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等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间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作为承包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实际管理人,在承包场地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在承包场地和房屋内摔倒等,以及因此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拥有停车场经营管理期间由乙方投入的各项设备和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十三)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停车场的经营及管理权,包括但不仅限于停车场内车辆停放、充电桩服务、洗车及汽车美容、停车设备广告权、线上及线下汽车增值服务等相关的商业经营权限,包含停车场内的广告权;
(十四)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管理经营中不得损害甲方权益及财产;
(十五)乙方承担停车场运营的各项成本,包括人员费、设备维修费税费等;
(十六)乙方负责停车场内由乙方投资建设的收费管理系统设备的卫生清扫及维护保养;
(十七)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及时向甲方汇报突发事件和事故;
(十八)乙方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及安全、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十九)乙方不破坏停车场内归属甲方的建筑及设施设备,并对设施设备完好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
(二十)乙方应定期做好停车场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需要提前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交接并将相关经营项目的合同收益权利转至甲方名下。
八、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单;乙方应当限期5日内回复并进行整改。如未按时回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金支付,支付金额1000元,发生此类违约行为3次(含3次),违约金金额调整为5000元。
(三)乙方逾期支付场地承包费或者其他费用30日以内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及其相关方应当在限期内自行清场,并按照本合同要求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履约保证金的标准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3000-*****元不等,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补足履约保证金或逾期交纳场地承包费或者其他费用超过30
天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场地承包场地给第三方经营或者使用的;
3、乙方在承包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建筑物或者附属设施设备并且拒不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或者整改的;
5、经有关部门认定承包场地发生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并且导致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或者有关部门对甲方予以行政处罚,并且乙方拒不承担相关责任的;
6、甲方按季度对乙方停车场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甲方可对乙方处以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车场全部或部分封闭,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由双方协商依据双方承包模式选择同比例延长承包期限。(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违约方权利限制
任何情况下,违约方并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若违约方违法违约擅自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或者事实上终止合同履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预期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期内发生商业贿赂,经查属实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乙方构成犯罪,甲方将依法移送其至司法机关处理。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合同的终止
承包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二)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内,乙方出现破产、停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法律纠纷、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三)移交
1、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0工作日内,将承包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甲方,且必须保证场地的整洁,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性、适用性,保证承包场地以及设备设施无任何抵押担保。非因甲方原因而存在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更改承包场地的装修以及设备设施,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完成承包场地内相关装修以及设备设施的拆除、复原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标准报甲方批准,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不可抗力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遇有国家有关部门法规、政策调整、政府命令、政府活动的情况,比照不可抗力执行。
十一、保密条款
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复制和使用资料。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乙方若违反保密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十二、通知送达
(一)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并通过专人直接送达、快递、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至或发至双方下述通讯地址:
甲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二)如任何一方的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以上述方式发送的通知应在以下日期被视为送达:
1、专人直接送达的,以交付之日计;
2、电子邮件发送的,以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日计;
3、快递发送的,以快递公司登记的实际送达之日与发送方向快递公司交付快递之日起第三日中较早的一日计。
(三)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仲裁、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审判监督程序。
(四)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及相关司法机关、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文件未能被实际接收的,在以下日期被视为送达:
1、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电子送达的,以该电子邮件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
(一)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及法律效力顺序为:1、本合同及附件
2、招标文件(竞谈文件);3、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表: | 或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一、考核方法
每月由甲方对不符合规定的现场给以指正,并根据检查情况参照《机场停车场服务考核细则》现场出具处罚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月底统一汇总,于下月10日前甲方根据上月检查情况向乙方开具上月罚单,由乙方确认,于年底统一进行结算。
二、考评标准及项目
机场停车场服务运行考核指标
类别 | 考核指标分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扣罚标准 |
服务类 | 投诉处理 | 1 | 非责任原因发生旅客投诉,未能给予旅客满意答复,造成投诉升级(包含未及时妥善处置,导致旅客投诉到民航局平台的情况); | 下发《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单次扣罚人民币100元。 |
2 | 责任原因发生旅客投诉,未能给予旅客满意答复,造成投诉到民航局平台的情况; | 单次扣罚人民币1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3 | 经调查,被认定为存在责任原因的投诉(若无法提供非责任原因证据,将被视为存在责任原因); | 下发《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单次扣罚人民币300元。 | ||
4 | 发生重复类型投诉,经机场监管部门提醒,仍不予 以整改(或整改不积极) | 单次扣罚人民币3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单次扣罚人民币500元。 | ||
5 | 未按照投诉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投诉进行受理和处理; | 下发《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单次扣罚人民币200元。 | ||
6 | 发生被机场及其上级单位认定为责任原因的投诉,按照上限扣罚。 | 单次扣罚人民币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7 | 发生旅客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处理投诉,乙方未能处理或怠于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 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向旅客支付的赔偿款、补偿款等,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提取。 | ||
服务问题 | 8 | 旅客满意度低于集团年度制定的指标。 | 单次扣罚人民币2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9 | 对甲方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发现的其他服务问题。 | 下发《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单次扣罚人民币200元。 | ||
10 | 未达到停车场对社会服务承诺:车辆出场缴费或排队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 | 单次扣罚人民币100元;由此引起投诉视为有效投诉,单次扣罚人民币500元。 |
二、机场停车场安全目标
二、考评标准及项目
安全运行考核指标
类别 | 考核指标分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扣罚标准 |
安全运行类 | 安全事件 | 1 | 发生责任原因一般事故等级标准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运行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公共治安等;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100-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2 | 发生责任原因一般事故征候等级标准的事件;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300-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3 | 发生责任原因的信息安全事件;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300-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事件控制 | 4 | 发生责任原因应急救援响应不力事件;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300-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5 | 发生责任原因负面社会影响的公共治安事件;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300-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6 | 发生责任原因负面舆情事件;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300-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7 | 出现安全信息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等报告不诚信行为;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300-500元。下发《整改通知单》。 | ||
8 | 运行信息上报不及时、信息内容不完整,对公司工作处置、协调决策产生影响; | 依据事件等级、范围和影响,单次扣罚人民币300-500元。下发《整 改通知单》。 |
目录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招商响应声明(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五、采购需求响应
六、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七、响应标的符合招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供应商:
年月日
一、招商响应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招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招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一、我方已详细审查招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三、我方愿意按招商文件规定和招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
四、我方同意在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招商
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招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七、我方的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1733208240004.jpg" alt="1733208240004.jpg">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另行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在参加开标
会时单独提交。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3)退出招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按
上述规定签署。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另行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原件各一份,在参加开标会时单独提交。
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4-1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固定租金:******万元/年,收入分成模式(不低于8%) 营业收入分成比例:%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需求的响应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商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注:1.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仅填写偏离项,若全部无偏离可不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
日期:年月_日
六、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的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应当符合招商文件要求:
附件6-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6-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6-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6-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6-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按第二章第10.1(3)项规定提供。(不要求提供的,无需提供)
七、响应标的符合招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招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招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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