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饮用水采购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桶装饮用水采购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本单位需采购1家具有桶装饮用水经营配送资质的供应商,为我院提供日常桶装饮用水供应及配送服务。我院本部院区(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及汇都园区(成都市高新西区新业路4号附28号)1年使用桶装水数量6000桶以上,分为小桶(约11L)和大桶(约19L)两种规格,需根据使用需求分别配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桶装饮用水采购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3.项目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内容。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采购预算7万元,单桶最高限价12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结算方式:根据合同协商付款方式。

二、资格要求

1.具有桶装饮用水经营配送相关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以上所有资料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采购服务要求

见采购文件。

四、报名及参选文件递交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9:00至2024年12月6日17:00,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参选的文件。

3.文件接收地点: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后勤服务中心1208房间,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五、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00,二楼会议室。如果时间和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评审方法

1.参与采购的文件不能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将直接淘汰,投标无效。

2.根据《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桶装饮用水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邮编:******

联系人:梁老师 028-********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桶装饮用水 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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