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热分布式热源环保自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三热分布式热源环保自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三热分布式热源环保自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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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SY-ZJFWXJ-2024-11-058
采购人: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2025年三热分布式热源环保自行监测服务
标段/包编号:
SY-ZJFWXJ-2024-11-058
截标/开标时间:
2024-12-04 15:00:17
公告信息:
针对三热分布式热源(小南村、鲁商蓝岸),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执行自行监测计划,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因该两处热源为备用热源,乙方需根据各检测内容按检测周期分别报价,最终结算按实结算,以最终发生的检测费用结算,如未产生检测项目则不支付检测费用。 废气:NOx,每月一次(采暖期)。颗粒物、SO2、烟气林格曼黑度,每年一次(采暖期)。 废水:pH、CODCr、SS、氨氮、流量,每年一次(采暖期)。 噪声: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每季度一次(采暖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未涵盖的项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的B级要求。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 1 中 1 类标准要求,临宁夏路一侧(东、北边界)满足表 1 中的 4 类标准要求。 如甲方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响应环保部门要求,监测标准应及时随之调整。1、乙方应在对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实施环境检测,并根据甲方排污许可证中的自行监测要求随时调整。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 3、乙方应在完成现场采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 4、乙方保证提交的检测结果不构成对第三方利益的侵害。否则,由乙方自负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项目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需根据国家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甲方实际需求随时变更,当要求和标准存在差异时,从严选取。,要求:参与询价单位需为青岛能源集团合格供应商!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说明
注册说明:
供应商如需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须在本平台注册,请使用windows系统,推荐使用火狐、chorme浏览器。
CA办理:
供应商如需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非竞价项目,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签名、加密/解密等相关操作,具体内容详见【帮助中心】-《关于平台CA办理及使用的相关说明》。 重要提示: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的CA在本平台通用。
文件下载:
供应商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提前通过官网首页【帮助中心】下载并安装【平台数字签名助手】。
帮助信息:
供应商如需申请开具发票,请前往【收付款及开票信息维护】-【购买方开票信息维护】确认后前往【订单管理】-【申请开票】。 重要提示: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版,邮费需自理(EMS或顺丰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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