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铜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4: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渊宁、李敏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 | ||
采购单位 |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川新区长虹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XCG2024-023
项目名称: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南北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声明或承诺。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提供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9)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中标人须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所响应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名称: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铜川新区长虹路6号
联系方式:0919-*******
名称: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曹渊宁、李敏佳
电话:029-********
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3日
标签: 水泥窑协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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