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县级终端渠道拓展服务招标公告
全区县级终端渠道拓展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业主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邮电器材公司。资金来自两方共筹,标包1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出资,标包2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邮电器材公司出资。两方共同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现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单位可前来报名。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邮电器材公司2016年广西全区县级终端渠道拓展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
1) 采购需求:进行区域(地市、县份、乡镇)渠道摸底,客户资料(运营商终端设备代理商或零售商)收集,提供车辆、人员进行扫街式渠道走访,并现场对产品进行宣传介绍。
2) 客户性质:运营商终端设备代理商或零售商。
3) 工作时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日内走访完所中标标包所要求的客户数量。
4) 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所有需求,包含但不限于收集客户资料所需的车辆租用费及油费、人工费、物料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的总和。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5) 合同签订:标包1中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签订合同、标包2中标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邮电器材公司签订合同。
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渠道拓展服务地市 | 预计摸底的客户数量 |
1 | 标包1 | 南宁、柳州、来宾、桂林、梧州、贺州、玉林、贵港 | 4500 |
2 | 标包2 | 钦州、北海、防城港、百色、河池、崇左 | 2100 |
备注:投标人可以投两个标包,但不得同时中标两个标包。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2.3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报价。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以现金方式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款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3.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南宁市苏州路2号6楼 邮编: 530022。
3.4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蒋女士,电话: ****-******* 邮箱:gxtfzb@189.cn。
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所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不收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9时30分,提交到南宁市苏州路2号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本次开标大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宁市苏州路2号2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苏州路2号6楼。
邮编:530000
联系人:郭耀洲 电话:189*****180
电子邮件:189*****180@189.cn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6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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