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有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

海域使用申请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编制主体: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论证报告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意见接收单位: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6-*******

邮箱:hyj_hyhdk@zhuhai.gov.cn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评审 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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