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茶陵县人民法院 关于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
![]() |
2024-12-03 |
|
茶陵县人民法院 关于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郭志军申请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就该案公开选任管理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茶陵县飞鹏竹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1日,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位于湖南省茶陵县浣溪镇龙下村,法定代表人陈飞,注册资本1676.67万元,登记机关为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木竹材林产品采集、林木种植、竹山开发、竹木技术研发、竹木制品加工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经营、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口罩等的制造和销售等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已被列入湖南省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三级及以上管理人的机构(注: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规定:一、二级管理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执业,三级管理人只能在所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执业。)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作为管理人已办结至少1件破产案件; 4.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申报机构在本院无在办破产案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17:30止,摇号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点整;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填写附件并提供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交至茶陵县人民法院504室(可邮寄);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如仅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条件,则本院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为该案管理人。 茶陵县人民法院504室电话:******** 联系人:王斌 茶陵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人:彭子仙 |
|
|
标签: 破产清算案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