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雕塑、小品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二
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雕塑、小品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雕塑、小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 ||
品目 | 雕塑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 ||
行政区域 | 海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5:0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谭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680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安市高庄路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6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勇 |
项目概况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雕塑、小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JSZC-******-HAZX-T2024-004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AZX-T2024-0044
项目名称: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文化改造提升工程雕塑、小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6.16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2-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图文大楼7楼开标室海安中专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单位地址:江苏南通海安高庄路126号
联系人:毛国明
联系电话:158*****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谭勇
联系电话:156*****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勇
电话:15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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