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市直单位驻金人员集中办公搬迁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部分市直单位驻金人员集中办公搬迁服务单位采购公告

  为集约节约利用办公资源,方便管理,拟将市直相关单位驻金办公人员统一安排至指定办公楼集中办公。现就相关单位办公物品搬迁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部分市直单位驻金人员集中办公搬迁项目
  二、项目编号:HCCT********
  三、搬迁服务内容: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将金城江城区范围内相关市直单位驻金人员办公物品搬迁至老地委办公大楼办公室和原市直单位办公楼办公室,主要内容包括搬出地点和搬入地点的货物包装拆装、楼内搬运、装车卸车、成品保护、废品清运,以及搬出地点和搬入地点间的运输等工作。主要搬迁办公物品包括办公桌及椅子、办公电脑、办公文件柜(资料柜)、办公沙发、办公打印机、空调1P-3P、饮水机、碎纸机、会议室相关设备等(具体详见附件二)。
  四、搬迁工期要求:单次搬运作业工期总日历天数:7天。
  五、采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办公用品搬迁服务费用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00元);
  (二)竞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由乙方提供包装辅材材料,如编织袋、纸箱等)、标签、设备防碰撞措施、运输服务、人工费、拆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三)支付方式:搬运作业内容为分区域作业,不同区域独立计算搬运作业费,单次搬运作业结束后,需对每个搬出的办公室进行卫生清理工作,经委托方确认后结算费用。每次搬运作业费以实际搬运的物品数量×搬运物品上限单价×下浮系数确定。根据每个搬运点实际情况,如需额外提供搬运清单以外的工作量,搬运作业不超过总量的5%(包含)不予计费,工作量超过5%(不含)及以上的,搬运作业费用以实际搬运的物品数量×搬运物品上限单价×下浮系数计算。
  六、竞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具备提供搬迁服务所需的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和包装材料等各种设备物资及人员;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1)有效报价:0<下浮系数<100%,为有效报价。
  (2)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下浮系数高的为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低报价费率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八、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12月6日17:30时前在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递交,逾期不受理。注:
  (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
  联 系 人:韦 工
  电 话:0778-*******

    附件:1.报价表
       2.报价清单
       3.合同范本


河池市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驻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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