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进口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组离子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疾控中心进口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组离子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疾控中心进口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6-11-18 16:39

乐山市市中区疾控中心进口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
(盖章)
乐山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许毅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营养与食品卫生
何树森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师
微生物检验
朱岚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技师
理化检验
宋杨
四川三江汇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法律
牟怀德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技师
预防医学
崔晓晴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工程师
电气
吴湄林
乐山市审计局
审计师
审计
法律专家意见:该产品属于国家其他进口产品。
技术专家意见:
受乐山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拟对离子色谱仪等15种检验科分析检测仪器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经过采购方市场调研,采购进口产品理由如下:
1.离子色谱仪(带自动进样)
申请理由: 面对国内国际领域日益严格的标准法规要求,微量、痕量的阴阳离子待检项目和精度不断增加,国产离子色谱仪已无法达到国标规定的相对应检测限;.自来水中阴离子检测的国家标准方法使用的是进口仪器,其中痕量溴酸根的分析标明使用戴安或者万通的分析柱;行业内绝大多数使用进口产品,买进口厂家仪器测量结果的可比性高;本单位分析样品的一次性数量比较大,进口厂家仪器可接自动进样。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2原子吸收光谱仪(带石墨炉)
申请理由: 主要用于水质、食品等方面样品中对多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为了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重现性和高灵敏度,需要达到:实时双光束检测、石墨炉进样精度小于5%、石墨炉加热及温度控制精度小于10度。目前国内产品在采用单光束系统检测、石墨炉采用自吸收扣背景、石墨炉进样精度10%甚至更高、石墨炉加热及温度控制精度一般是在2600度时等方面存在差距,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要。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3.顶空气相色谱仪(带顶空,3检测器)
申请理由: 顶空技术的使用,可以免除冗长烦琐的样品前处理过程,避免有机溶剂带入的杂质对分析造成干扰,减少对色谱柱及进样口的污染;目前国产产品不能满足采购人对水质检测、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检测的工作需要。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4.色、浊度仪
申请理由:基于目前不断提高的监测和管理要求,需采购精密浊度仪。目前,进口产品较之同类国内产品,性能更稳定,操作维护更简单方便。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5.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申请理由:目前国内使用的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有进口,国产;但在称量的准确度、稳定性、无故障率等方面,进口品牌拥有压倒性的优势,同时进口品牌还拥有如自动校准、自动调水平、故障自检等功能,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故采购进口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以满足现在工作的需求。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6.流动注射
申请理由:连续流动分析法将传统化学分析方法移植到仪器上实行了全自动连续分析,降低了系统误差和人为误差,提高了数据的准确度,并且可以简化复杂反应的人工前处理,实现实验室大批样品几百个样的连续快速分析,提升工作效率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7.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5L/h)、8.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24L/h)
申请理由:纯水/超纯水制备进行化学、材料的分析检测所必须的,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能够直接从自来水生产纯水和超纯水等高质水,这为科学研究和实验提供可靠的水质保证,进而保障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由于国内产品无法满足出水质量和水质稳定性,为了防止更新设备带来的重复购买,节约采购成本。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9.氢气空气发生器、10.氮气发生器
申请理由:拟采购氮气空气发生器和氢气发生器,因以上气体发生器需长期在线使用,对无故障运行要求很高。目前,国产同类仪器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必需采购进口产品才能满足采购方的需求。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11.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申请理由:荧光定量PCR仪可应用于快速检测各类食品、农产品、酒类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真假食品和转基因食品,并对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①. 国产荧光定量PCR仪还处于研发到实际应用的过渡阶段,软硬件技术都不够成熟,仪器不够稳定,重复性比较差,还没有经过市场的充分检验,无法达到检测方面的要求;
②. 加热模块:国产荧光定量PCR仪的升降温速度较慢,同时温度的准确性和均一性较进口设备有明显的差距,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③. 荧光定量PCR仪的核心在于光学检测系统,国产设备所配备的光源和检测器性能较差,检测的灵敏度和准确性低于进口设备;
④. 检测通道:多数国产荧光定量PCR仪只能进行单通道或者双通道的检测,而进口设备普遍可以进行四通道或六通道以上的检测;
⑤.进口荧光定量PCR仪的光学器件基本LED高性能长寿命免维护的光源,用高性能光学检测器,做到了仪器无须定期维护,降低使用人员工作量减少和成本开支;同时采用带梯度温度控制功能,兼具试剂开发、科研实验等,这是国产荧光定量PCR仪无法达到的功能;
⑥.进口荧光定量PCR仪有丰富和成熟的的试剂耗材与之配套,相关的检测试剂盒种类齐全,通过了ISO、AOAC等国际标准的认证并且得到普遍地应用;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低,在应用试剂方面处于空白;
⑦.进口荧光定量PCR仪其高精度的检测结果、低故障率、良好的售后服务都经过市场的检验,获得用户的一致好评。而国产荧光定量PCR仪基本还介于研发与试用阶段,控温性能差,结果稳定性差,配套资源少,使用寿命短,购买后不能满足快速检测的要求。
本产品整体性能及功能具有国产设备不可替代性,为保证我单位实际检测工作对设备实际性能的需求,建议购买进口产品。在实时荧光量PCR仪方面,进口检测灵敏度高,检测线性范围宽,病毒载量检测精确、重复性好等特点国产设备尚不能完全达到。是真正意义上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满足一线疾病预防控制对设备高性能的要求,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本次将采购原装进口实时荧光量PCR仪。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12.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系统
申请理由:全自动核酸纯化仪用于自动提取纯化DNA、RNA、mRNA、蛋白,富集细菌、分选细胞。适用血液、体液、动植物组织、培养细胞、细菌、病毒、土壤等标本。进口全自动核酸纯化仪磁珠回收效率高:可高达99%;温控系统同时具备加热和冷却功能,低温至4℃,洗脱产物可设置低温保存;有很多配套的进口和国产试剂用户多方面的实验研究,比如核酸,蛋白,微生物检测的现成方法和配套试剂盒。国产设备在样本磁珠回收效率上不能满足需求,低于90%;温控系统不完善,洗脱产物不能设置低温保存;配套试剂不完善,蛋白,微生物现成方法和配套试剂盒配套较少。
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2007年10月23日修订)、《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2001年12月颁布)、《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2001年10月25日颁布)中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综上所述,该项目仪器设备购置目的明确、前期调研充分、主要设备技术参数明确、内容详实。基建和配套设施健全、组织管理制度、运行管理措施合理可行;所购进的仪器设备对提高实验质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13.高智能样本处理系统
申请理由:能全自动进行实验样品分配、标本汇集、留样,以及试剂稀释、加注、混合等实验室液体处理功能。全机核心部件均由同一厂家研发及生产(加样机械臂、加样泵、条码扫描仪等),稳定性高;加样原理:基于管泵的液体置换原理(液动加样技术)。通过光电定位实现高精度液体分配,注射器在加样过程中无需气体参与,不受温度、气压影响;无需使用一次性吸头等专用耗材,节省成本等特点国产设备尚不能完全达到。是真正意义上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满足一线疾病预防控制对设备高性能的要求,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14.全自动菌落计数器
申请理由:要求设备除了具有对平板计数功能外,还能对菌落的形状、面积等菌落特征进行图像记录和分析计算,还具有抑菌圈测量、药物敏感性分析及AMES、OPKA、SBA、SRD、多区域平板计数等功能,可从事菌落代谢特性和生理生化特性等方面的检测工作,以满足单位对菌落的数量、形态、代谢等方面的检测需求。综上所述,国内单一设备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功能,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15.电动吸液
申请理由:提供重力与电机排液两种模式,确保高度准确性;可便捷地控制吸液和排液速度,提供3种速度选择;高压灭菌:适配器接口可依照DIN EN 285,在2bar条件下可高压灭菌至121℃等要求国产设备尚不能完全达。以上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范畴,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离子色谱仪(带自动进样)
1
2
原子吸收光谱仪 (带石墨炉)
1
3
顶空气相色谱仪(带顶空,3检测器)
1
4
色、浊度仪
1
5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
6
流动注射
1
7
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
1
8
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
1
9
氮气空气发生器
1
10
氢气发生器
1
11
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
1
12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系统
1
13
高智能样本处理系统
1
14
全自动菌落计数器
1
15
电动吸液器
1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人:王勇胜 电话:189*****668
财政部门联系人:张晴 电话: *******
注:1.此表递交财政部门公示时,应一并提供电子文档。
2. 组织5人以上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非本单位专家进行论证,其中应包括1名法律专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技术专家应具备拟采购产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专家 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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