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文化之都·温州”日本推广中心年项目比选公告
“东亚文化之都·温州”日本推广中心年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对“‘东亚文化之都·温州’日本推广中心(2024-2025年)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亚文化之都·温州”日本推广中心(2024-2025年)项目
二、项目概况
2022年初,我局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东亚文化之都·温州”日本推广中心。为把握2025-2026年中日韩文化交流年的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和旅游工作“共同倡导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的指导思想,持续推进“东亚文化之都·温州”建设,我局将继续运营日本推广中心并开展系列工作,时间为2024年12月-2025年8月。
(一)项目预算
3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东亚文化之都·温州”日本推广中心日常运营维护
2.在日本东京或大分举行温州文旅主题推广活动,邀请当地文化部门代表,旅行业机构,旅行社、航司、酒店等代表参加,推广温州的文旅资源与人文特色;
3.制作针对日本市场的宣介资料并在日本进行多渠道(须包含日本知名旅行社与网络媒体等不少于120家)投放与推广;
4.参加在日本举办的大型国际旅展,推介温州文旅资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旅市场拓展处(港澳台海外交流合作处)提供比选申请书和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版,发至邮箱*********@qq.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另行通知开展现场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响应材料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报名不足2家,不再另行组织比选,双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由采购方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人:姜野宁,0577-********。
六、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单位须于比选当日提交以下响应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有效):
1.比选申请书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近年来相关项目承接案例佐证材料
5.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清单
附件:1.“东亚文化之都·温州”日本推广中心(2024-2025年)项目比选申请书.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2月03日
标签: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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