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园、兰馨园、松锦园和月荷居商铺物业租赁竞投公告
青竹园、兰馨园、松锦园和月荷居商铺物业租赁竞投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底商的经营管理,丰富现有业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现对松山湖青竹园102室、107室、115室、116室、118室、120室;兰馨园117-118室、132室15A和139室;松锦园2栋101室;月荷居106A室商铺物业租赁进行外部竞投。
一、物业概况
青竹园:项目位于北部工业城B区,工业东路北段,邻近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园、漫步者工业园与华为厂区,靠近大朗汽车站。一期占地1.1万平方米,建有三栋共422套。二期占地2.9万多平方米,建有五栋共1216套。
兰馨园:项目位于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科技九路5号,邻近华中科大、质检中心、瀚森药业等多个大型项目。项目占地近2万平方米,建有4栋十二层和1栋八层宿舍楼共710套。
松锦园:项目位于工业西路7号,与生益科技公司与广东高标科技公司相邻,用地面积*****平方米,共有宿舍490套。
月荷居:项目位于松山湖北部工业城,毗邻风景秀丽的月荷湖公园。用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建有八栋12层至19层住宅共672套。
二、竞投项目定位
为优化和丰富现有业态种类,拟重点引入与现有业态互补的生活配套项目,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园区的生活配套。
三、竞投方式
1、中标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2、报价增幅为:每次报价租金价格增幅5元/平方米/月或5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
3、竞投者竞投时,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竞投者举牌叫价,经主持人三次重申后,仍无人应价的,主持人宣布该竞投者竞得,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并承担一切责任,否则所交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4、如只有一家参与竞投,则以底价成交。
四、投标主体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资信良好的公司、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恶意欠租退租、质量安全事故、员工薪资纠纷及其他重大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司及个体工商户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现经营商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的,个人必须是中标商铺的法人、股东、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
2、投标方竞投范围的限制:
(1)同一商家可报名投标多家商铺,报名时写清楚具体报名商铺号,投标保证金按报名投标商铺租赁面积累计值(总面积)所对应的缴纳范围(详见下述第八项“投标保证金”)支付。
(2)参与报名的公司及个体工商户的现经营项目类型须与意向竞投商铺业态一致或类似。投标方需在报名资料体现意向竞投商铺计划经营的业态及范围(加盟店须注明加盟品牌),中标商铺须在计划经营的业态及范围内进行经营。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经营范围及商铺情况(具体面积以测绘图纸为准)
序号 | 铺位号 | 业态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条件 | 备注 |
1 | 青竹园 102室 | 非餐饮 | 66.52 | 1、竞投底价:72元/平方米/月; | 1、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2、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3、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4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4、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2 | 青竹园 107室 | 餐饮 | 139.37 | 1、竞投底价:72元/平方米/月; | 1、餐饮类可经营非餐饮业态;餐饮类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商铺内不可使用罐装液化气。 2、本商铺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3、自行申报环保,且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营业。 4、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5、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4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6、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3 | 青竹园 115室 | 餐饮 | 62.53 | 1、竞投底价:72元/平方米/月; | 1、餐饮类可经营非餐饮业态;餐饮类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商铺内不可使用罐装液化气。 2、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包子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3、自行申报环保,且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营业。 4、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5、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4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6、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4 | 青竹园 116室 | 餐饮 | 42.24 | 1、竞投底价:72元/平方米/月; | 1、餐饮类可经营非餐饮业态;餐饮类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商铺内不可使用罐装液化气。 2、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包子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3、自行申报环保,且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营业。 4、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5、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4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6、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5 | 青竹园 118室 | 餐饮 | 45.58 | 1、竞投底价:72元/平方米/月; | 1、餐饮类可经营非餐饮业态;餐饮类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商铺内不可使用罐装液化气。 2、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包子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3、自行申报环保,且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营业。 4、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5、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4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6、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6 | 青竹园 120室 | 餐饮 | 35.33 | 1、竞投底价:72元/平方米/月; 2、租期:3+2年。装修免租期 1个月; 3、租金每两年递增10%。 | 1、餐饮类可经营非餐饮业态;餐饮类必须自行加装烟道、隔油池、排污设施设备。商铺内不可使用罐装液化气。 2、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包子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3、自行申报环保,且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营业。 4、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5、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4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6、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7 | 兰馨园117-118室 | 非餐饮 | 255.53 | 1、竞投底价:25元/平方米/月; | 1、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2、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3、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15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4、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8 | 兰馨园 132室15A | 非餐饮 | 20.15 | 1、竞投底价:42元/平方米/月; | 1、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2、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3、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15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4、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9 | 兰馨园 139室 | 非餐饮 | 164.13 | 1、竞投底价:42元/平方米/月; | 1、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业态;不可经营便利店、百货类业态。 2、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3、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15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4、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10 | 松锦园 2栋101室 | 非餐饮 | 41.00 | 1、竞投底价:100元/平方米/月; | 1、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业态。 2、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3、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10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4、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11 | 月荷居106A室 | 非餐饮 | 10.00 | 1、竞投底价:30元/平方米/月; | 1、本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类业态。 2、广告需按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我司具体要求,报城管分局批准。 3、本商铺提供的最大电容量为7KW,如需增容,需自行从招标人配电房布线安装到本商铺。 4、租期: 3+2年。3年租赁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遵守合同相关规定,无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则合同期限可顺延2年,顺延期合同另行签订,且顺延期内招标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前90天书面告知中标人无条件收回商铺。 |
1、中标方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自行取得合法经营的手续(如卫生、消防、环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等报建和许可手续),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完善消防喷淋、消防器材等设施。
2、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人需为中标个体经营者或中标公司。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招标方没收中标方投标保证金。
3、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启动装修,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保证金。
4、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园区完成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手续,成立相关合法机构或个体户。
5、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正式开业, 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经营保证金。
6、中标方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医疗机构、歌舞娱乐等,在合同签订时需明确经营业态,中标方必须遵守商铺经营范围,如需变更租赁用途及商铺的商业业态,需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变更。
7、中标方不能转租、转借中标商铺,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8、中标商铺按现状移交,中标方不能将商铺进行重新分隔另做他用。中标方如需对用水、用电进行扩容,须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方同意。
9、租赁期内,若中标方在合同期半年内提前终止合同的,招标方扣除全额经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签定合同期半年后,中标方需提前30天向招标方书面申请,招标方同意后,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其余部分无息退回中标方;若中标方未能提前30天书面申请办理退租的,扣除全额经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中标方不得要求返还经营保证金。
若中标方享受装修期的,且在装修期内退租或在享受完装修期后半年内退租的,中标方须按退租当月的正常租金标准补交装修期的全部租金。
10、商铺租金每月缴纳一次,中标方需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招标方缴纳当月租金,若中标方未缴当月租金的,次月将作停水停电处理,没收经营保证金并解约。
11、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中标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招标方所有,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六、竞投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9个日历日)。
2、报名方式:请投标方下载填写附件并按下述第七项“报名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楼20楼2006室。
七、报名资料
1、个体工商户:提供现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当场核查)及复印件、报名表;若委托他人代为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查)及复印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2、公司: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查)及复印件、报名表;若委托他人代为投标,需开具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查)及复印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3、个人: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核查)及复印件、报名表。上述资料需要加盖指模。
八、投标保证金
商铺意向投标方在2024年12月11日17:30前,须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投标。根据意向投标的商铺(一间或多间商铺)的总面积,100?O(含)以下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100~300?O(含)缴纳8万元保证金,300?O以上缴纳10万元保证金。中标的,招标方在确认收到中标方的经营保证金以后(以银行转账时间为准),在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在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账号/对公账号(个体工商户报名)、企业公司对公账号(公司报名)、经营者个人账号(个人报名)转出,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或汇错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投。
户 名: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 6691 6285 5977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东莞松山湖科技园支行
九、经营保证金
所有中标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招标方转入每月中标租金的3倍(含递增)金额作为经营保证金,否则视为弃标处理。经营保证金将于合同到期后且中标方无违规行为、无费用拖欠的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
十、竞投时间及地点、竞投所需资料
竞投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下午15:00
竞投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楼20楼。
竞投所需资料:竞投现场签到时,需递交竞投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报名时委托代理人与现场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发生变更时,需重新提供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银行转账凭证(上述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指模)。
十一、现场相关
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请各竞投人自行勘察。
如对现场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吴先生。电话:0769-********。
十二、报名相关
联系人:唐小姐。电话:0769-********。
报名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楼20楼2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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