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人民武装部物资搬运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人民武装部物资搬运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人民武装部物资搬运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人民武装部物资搬运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 承接人民武装部所要求的搬运及拆装服务; 2、 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物资货物安全搬运至指定地点,对承接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缺失、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缺失、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人民武装部
地址: 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物资搬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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