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招标项目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价(%):9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 3.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注: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邮箱地址:jzjaztb@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