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进口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公告
购置进口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公告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购置进口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6-S-11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购置进口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购置进口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6-S-1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三、项目预算 20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2.非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生产企业的代理(销售)证明原件或针对所投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厂家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厂家公章);3.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1-18 到 2016-11-2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9 14:30 2.开标时间: 2016-12-09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雪梅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34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石嘉:***-********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0元整,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人最迟应在2016年12月6日前(包含12月6日)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账号:********2262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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