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采购项目笔记本的询比公示
零星采购项目笔记本的询比公示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零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零星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需求,拟进行笔记本电脑的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笔记本电脑采购,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供应商至少提供至少提供1个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的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订单或中标通知书)。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供应商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采购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采购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承诺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向采购人邮箱(*********@qq.com)发送响应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函、业绩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了解并获取询比文件。
获取地点: 通过邮件线上获取 。
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 。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为主进行评审,纸质递交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4.1.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邮寄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53号中电万维公司,本项目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收到邮件为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1.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采购人电子邮箱(*********@qq.com )进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为纸质响应文件扫描版(要求.pdf格式,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并进行文档加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邮箱完成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的递交时间以供应商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1.3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打开异常且未按要求格式提供扫描版的,视为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
4.1.4电子响应文件发送成功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下载异常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4.1.5电子响应文件由采购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接收并解密,供应商无需进行操作。电子响应文件下载或打开异常时,采购人可联系供应商二次递交,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二次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失效;下载失败或未二次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时00分,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53号中电万维公司4楼405。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4.3.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注册
本询比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联系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孙晶晶】
电话:【189*****032】
电子邮箱:【*********@qq.com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
账 号:【841*****6110001】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日
标签: 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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