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信息能力及丽江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泸沽湖信息能力及丽江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泸沽湖信息能力及丽江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经丽江市财政局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沽湖信息能力及丽江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丽江耀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泸沽湖信息能力及丽江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YYDL2016-11-02
采购项目概况:
1、预算资金:450万元
2、采购内容:环境信息应用平台、泸沽湖环境信息化基础平台、丽江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大屏集成、泸沽湖智能监控监测系统。
3. 设备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天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提供采购方的技术服务支持;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和惩戒的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6、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5.投标报名
5.1 符合本招标公告第4条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可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前来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6:30分;(节假日除外)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份,售后不退。
5.5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00—09:30时。
6.2投标文件投递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30时。
7.2开标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如决定参与该采购项目的投标,可按上述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支付凭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方式退还(无息)。
8.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坏境保护局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向山东路
联 系 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耀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丽月林语小区7号商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木 鑫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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