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法律顾问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法律顾问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某部法律顾问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某部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DHZ-F7023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法律顾问服务1项:

要求:①提供法律电话热线服务,解答涉法问题疑惑、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②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常识讲座,到各分管单位当面进行法律咨询,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做到随时到现场;③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④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受单位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就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⑤如接受专案代理事务诉求,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60%提供优惠服务。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 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在报价前应到现场进行勘查并附现场勘查照片。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含开具有效发票。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中,发现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被列入各级明确的“黑名单”,不满足施工资质条件,为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不具备良好财务、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

四、项目联系方式

李小姐185*****676

五、项目监督方式

胡先生 0752-*******

,广东,07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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