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胡开友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胡开友

胡开友因保管不善,将隆集用(2015)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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