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大瑶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浏阳经开区大瑶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浏阳经开区大瑶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规划、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浏阳经开区大瑶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投【2022】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浏阳市大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大瑶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规划、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浏阳市大瑶镇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582亩,建筑面积约16.3万平方米,包括新建标准化厂房及相关配套用房建设等;完善园区内道路约3千米、雨污管网32.6千米、水电等;配套建设管理平台及智慧停车系统等。本次招标设计范围为基地范围内规划、市政、道路、排水、电气及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4投资估算:约*****.75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资金及自筹/100%。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浏阳经开区大瑶片区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招标,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后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7服务期限:规划、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
?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并配合审查。
?项目方案设计:接到建设单位任务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配合审查。
?项目初步设计:接到建设单位任务后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和评审会,初步设计批复。
?后续服务: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完成之日。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00天内为准)不少于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规划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规划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规划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规划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投标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由联合体各方委托同一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5)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项目设计任务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12月3日起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1月3日 9 时 00分。请投标人登录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浏阳投标人工具箱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浏阳投标人工具箱”制作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浏阳投标人工具箱,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杨先生185*****124。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大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大瑶镇百姓广场地 址:浏阳市道吾路碧桂园欢乐里四栋3209
联系人:邓铮杰联系人:曹新权(项目负责人) 姜芸莉
电话:150*****576 电话:150*****689
招标
|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