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部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取证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刑侦部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取证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部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 宁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7:0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183*****176/0593-*******
采购单位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西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阮先生 198*****98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183*****176/0593-*******

项目概况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部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4]NDCG069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部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部门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1(项)

1.载体要求内存:≥16G DDR4,硬盘:≥512G SSD,屏幕分辨率:≥2240*1400;

2.需配备≥1个安卓终端,≥1个IOS终端;

3.需支持检材管理功能,可添加检材(Apk、XApk 格式)、安装、卸载、删除等操作,检材添加完成后自动进行静态分析;

4.需支持分析 Apk&Ipa 应用名称、应用包名、文件哈希、文件大小、权限概览(按危险、正常、其它等分类统计);

5.需支持对第三方 SDK 服务商和打包公司的分析;

6.需支持对应用程序抓取网络数据包,并支持多种网络数据包的获取方式(TCP、HTTP、代理、TCPDump);支持对获取的网络数据包进行深度分析,关键字搜索,包括备案信息、whois、位置信息等,分析结果区分已读/未读;

7.需支持 360 加固宝、百度应用加固、梆梆安全加固、腾讯加固、娜迦加固、Arm Pro、梆梆加固等加固方式一键脱壳;

8.需支持一键 Apk 反编译,内置反编译代码分析工具;

9.需支持通过界面选择目标函数/库,自动生成 Frida 脚本,支持用户导入自定义脚本执行,Frida脚本重要信息高亮显示,Frida页面显示堆栈信息开关;

10.需内置多种常用 Frida 脚本,包括但不限于 Native 方法注册、JustTrustMe、SQLite 数据库、realmDB数据库、AES/DES/RSA 等加解密、日志信息等多种脚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30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至指定地点购买或者转账购买,邮箱:*********@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山西路18号        

联系方式:阮先生 198*****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幢2-A1            

联系方式:小陈、183*****176/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83*****176/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数据采集 分析 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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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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