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长沙市党政机关会议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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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能够提供会议及培训服务,具备提供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等项服务场所和能力,具有通讯、交通、应急医疗条件,有与会议接待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达到行业管理规范要求的标准。
能够提供“公务卡”结算服务,并打印“电子结算单”。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相关标准:1、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行〔2015〕82号)
3、《湖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8〕17号)及其补充通知
三、技术规格:投标酒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至少能容纳150人(课桌式)的会议室1间及以上,拥有客房数(标准双人间、单间)共75间及以上,餐厅能接待150人及以上同时用餐等。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止。
五、服务标准:1、服务基本原则
1.1 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1.2 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1.3 对客人诚实,公平交易;
1.4 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1.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基本要求
2.1 仪容仪表要求
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
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2 举止姿态要求
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2.3 语言要求
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
2.4 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2.5 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
2.6 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3、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4、服务人员
4.1总经理和相关服务部门经理有主管部门任命文件或省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证明。
4.2 其他服务人员受过正规培训合格,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上岗证。
4.3 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相关部门人员有《健康证》。
六、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1、应有全国性、区域性、有影响重要会议的接待经验;
2、安全保卫应有健全的组织,符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规定;
3、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4、如果市、区直单位到会议接待定点单位进行日常消费(含住宿及餐饮),则要求定点单位按投标的优惠承诺同等履约。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签: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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