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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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采购预算:******.24元/年,三年共计*******.72元(合同一年一签)

项目主要概况及数据:长沙市长郡中学是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完全中学,建筑面积:*****.39㎡,学校出入口数量:1个主出入口,1间消防控制室。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三、技术规格

提供不少于11人的保安队伍,其中固定岗位5人(1个主出入口配置3人,消防控制室配置2人),机动岗位6人,为长沙市长郡中学提供秩序维护及安保管理等服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为三年,从 2025 年 1 月 18 日至 2028 年 1 月 17 日,合同一年一签。费用按季支付,甲方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安保管理服务费。

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时间

4.1.1 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4.2 服务内容及要求

4.2.1 出入管理

4.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人员、车辆,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师生安全通行。

4.2.1.2 严格验证、登记外来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4.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4.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对于货车、施工车辆等,出校门时应主动检查和核对车上人员和物资。

4.2.1.5 上课、自习期间,禁止学生随意出校,必须按照有关流程、办好相关手续后才可放行。

4.2.1.6 接待来访人员时,应注意文明礼仪,展现良好素养。

4.2.1.7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4.2.2 安全巡查

4.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4.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4.2.2.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4.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2.5注意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4.2.2.6学校车位全部在地下车库,必须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进车位,不允许占用消防通道,工作日不允许车辆停放在地面。

4.2.2.7配合学校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校园施工等时间的强化安全检查。

4.2.2.8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4.2.3 消防系统

4.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4.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4.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4.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4.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4.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4.3 其他要求

4.3.1 年龄: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3.2 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2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3.3 食宿:学校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早、中、晚餐。

4.3.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3.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长沙市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3.6 保安人员需通过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4 安保工作职责:

4.4.1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按时参加学校或物业公司要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4.4.2着装规范整齐,展现良好精神面貌。值班时间穿标准的校警制服,非值班时间在校园内应穿着得体。

4.4.3保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严禁工作期间吸烟、喝酒、玩手机等,主动劝阻其他人校内吸烟,严禁使用传达室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4.4早中晚上下学高峰时段,认真履行护学工作,引导人车分流,防止道路堵塞,严防闲杂人员入校,保障师生安全。

4.4.5保持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大门打开时,必须有值班校警在传达室外管理,大门关闭时,必须时刻关注校门内外情况。

4.4.6热情礼貌接待来访人员,入校访客必须先电话联系被访问人,确认身份后,一律凭身份证登记访客信息。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的入校工作。

4.4.7严禁闲杂人员、广告推销员等入校,严禁流浪猫狗等动物入校,妥善处理各类紧急突发状况。

4.4.8严格管理入校车辆,教职工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入校,访客车辆在车位空余较多的情况下,可登记车辆和车主信息后,引导其停入车库;在车位紧张时,要求访客停到校外停车场。

4.4.9认真做好白天校园巡查、夜间巡更和车库巡查,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好巡查记录。每天两次巡查车库情况,及时联系违规停车的车主移车,随时掌握空余车位情况,并做好记录。

4.4.10非放学时段,不允许学生出校。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的学生,须有教育处印制的出校凭条,由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出校凭条由门卫室保管备查。

4.4.11保持校门口整洁卫生,每天及时将校门口及传达室打扫干净,做好传达室内日常消杀,每天坚持必要的开窗通风,整理好室内物品,传达室内不允许寄存物品。

4.4.12积极参加专业技能演练、消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学校消防器材、防暴器械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保卫能力。

4.4.13在学校大型活动或检查中,如运动会、开放周等,应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类活动和检查安全、顺利完成。

4.4.14尊重师生,礼貌待客,团结同事,相互协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4.4.15爱岗敬业、团结互助、清正廉洁,严禁消极怠工、索拿卡要。

4.4.16未尽事宜,以日常工作安排为准。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自行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校园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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