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项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项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项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朗睿投资有限公司现对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项目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项目空调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莲花砚路5号
二、招标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单位:广州朗睿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3*****61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大厦
A1栋35楼龙盛安邦集团
电子邮箱:zhoushenggen@gdronsun.com
三、招标信息
1.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招标单位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请有意向参投的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的有关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详见第二条)。
3.报名资料:
①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
②投标单位的企业介绍、营业执照、资质文件、ISO认证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③授权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五险一金证明、劳动合同;
④拟派驻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业绩证明文件;
⑤其他有关文件。
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不作公示。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招标单位将完整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招标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的授权代理人的指定电子邮箱中。
6.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经盖章确认的纸质标书递交至招标单位联系地址。
7.开标:由招标单位内部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参与。
8.评标办法: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合格,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由招标单位自行评标,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9.招投标服务费: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人民币2500元,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4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下午17时前;
3.资格预审通过通知时间:2024年12月13日;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12月16日;
5.投标单位提出疑问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下午17时前;
6.招标单位回复疑问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时前;
7.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前;
8.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时;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12时;
10.项目踏勘时间:由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踏勘联系人及电话:郑土明,159*****639)
五、项目概况
科创湾项目位于广州市科学城莲花砚路5号,用地性质为高新科技产业用地,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科创湾项目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 包含1#、2#、3#、4#、5#、6#、7#栋塔楼及两层地下车库,其中:
1#、厂房地上19层,建筑面积*****.78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92.70米,消防建筑高度88米,地下2层;2#厂房地上19层,建筑面积*****.13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92.70米,消防建筑高度88米,地下2层;3#配套办公楼地上13层,建筑面积*****.13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59.95米,消防建筑高度55.25米,地下2层;4#厂房地上14层,建筑面积*****.34平方米,规划建筑高度70.45米,消防建筑高度65.75米,地下2层。
工程指标以政府的正式批复文件以及正式下发的图纸为准。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七局第六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许可证详见附件3。
六、工程内容及范围
(一)工程内容:
空调工程招标施工范围包含1#至4#栋塔楼及其地下室电梯厅空调系统安装。
(二)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科创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基地项目暖通专业施工设计图、招标清单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本工程包括1#、2#、3#、4#栋塔楼及相应地下电梯厅区域空调系统,含双工况蒸发冷冷水机组、蓄冰槽、水泵、风机盘管、平时送风风机(新风机)、空调水管等制冷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制作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工作,确保空调系统满足发包人需求及工程验收要求:
施工界面细部划分:
1.空调风部分:由屋面层双工况蒸发冷冷水机组至各楼层室内盘管机末端设备、各楼层平时送风风机设备以及风管、风口、阀门、支架、保温层等配套工程的采购、制作安装及调试。
2.空调电部分:屋面层主机设备由强电井内总配电箱(不含)出线端至各空调系统设备的电缆、控制线、桥架线管及保护层的安装;首层及标准层由各楼层强电井内总配电箱(不含)开关出线端至各空调系统(含制冷及新风系统)设备的电缆、控制线、桥架、线管及支架的安装调试,其中公区(电梯厅、走道、卫生间)空调设备由公区总配电箱(不含)开关出线端接出,办公区由各自办公区内的配电箱(不含)开关出线端接出。
3.空调水部分:由屋面预留自来水水表组后接至主机设备、蓄冰槽及末端设备的冷冻水供水管、冷冻水回水管、冷凝水管、排水管以及阀门、水表等整个空调水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
4.土建施工部分:空调系统机组等设备混凝土结构基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防雷接地端子预留至设备基础;设备整套减振器装置及钢基础(如有)由承包人负责施工,防雷端子至设备的接线由承包人负责。
其他配合部分:承包人需根据现有空调图纸结合自身厂家优势做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内容需分别列出优化项。承包人负责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根据当地档案馆要求编制竣工资料。承包人负责质保期内保障、培训(不少于3批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保养指导)内容。
七、承包方式
1.按招标文件、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合同条件和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深化/优化设计、包工、包料(含各种损耗)、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系统调试、包竣工验收合格(含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包保修等。
2.分包服从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工作,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在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的工作。在总包单位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按总体竣工验收要求提供竣工资料给总包单位。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地标准。
4.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进行局部适当调整,有权发放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单并要求承包人实施,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原因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必须执行,否则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配合协调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与其他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第三方检测、相关政府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工作。
6.包深化设计要求:对本项目的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设计图纸的深化、优化,材料加工图、节点图、大样图、安装图及竣工图等编制、报审报批工作。
7.按政府部门及规范要求进行报批手续的办理。
八、计价方式
1.本合同采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暂定,最终完成工程量按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实结算;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费、设备材料费(含损耗,包括:设备材料包装费、进口报关费、鉴定费、运输费(含场内二次运输费)、卸车费、吊装费、运输保险费、保管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等)、机械费、检验检测费、深化设计费、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抑尘降噪费、临时设施费、其他措施费、规费、风险费、成品保护费、场外住宿费、系统调试费、报建报验费、施工配合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承包人为了达到发包人的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所必须采用的一切施工措施和保证措施等费用、协调各类外部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费用(含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所需费用)、一切不可预见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通过发包人、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验收合格证书可能产生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不含总包配合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施工费用的涨落等情形时,均视为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商业风险。除合同范围变更外,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不进行任何调整。若实际施工工序、工艺、材料没有变化,仅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签证的,结算时按照变更及结算条款进行调整。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3.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设备、管理能力、经验、质量保证体系等。
5.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大型冷水机组+蓄冰(1000RT)功能的中央空调系统,系统正式运行2个供冷周期。
6.没有被责令停业整顿、破产、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等情形。
7.信誉良好,未曾被取消中标资格;最近五年内没有以不当行为取得中标资格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8.近3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诉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185日历天(含春节及法定节假日), 从开工日期起计,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8月 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 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发包人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调整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工期有变动时以发包人现场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应安排进场施工。工期的顺延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工期及合同价款的要求。
3.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总工期已含优化、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时间。
4.如遇发包人调整开发节奏,或加快/放缓某部分工程工期,或因项目证照问题导致工程停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执行;根据发包人开发节奏、经营及营销需要,发包人有权确定本工程是否分批、分阶段施工,承包人必须配合项目总体竣工计划完成空调工程,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每批次空调工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不得影响本项目分批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及交付进度。对前后施工间隔等所造成延误或窝工等索赔,不给予经济上补偿,经发包人同意后,可给予工期顺延。若双方达不成共识的,可视为承包人主动终止合同,发包人可另行招标。如因以上原因,合同签订后2年内仍未开工,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任何补偿,承包人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收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支付条款
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 形式支付。
1.本工程有预付款,在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后 ,承包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作为保证,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并提交进度款申请文件通过发包人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2.进场施工后,由承包人在每月20日前,根据清单工程量报价书,按上个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向发包人申报工程款,发包人在30天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该次核定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70%(预付款根据工期以月为单位按比例扣除)。
3.本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书后,支付至已完工程款项的85%。
4.验收通过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款的97%。
5.结算总价的3%将作为工程保修款。
6.两年保修期满后,按照保修协议书约定结清保修款(保修款不计利息)。
7.在审核及支付上述各款项前,承包人必须向监理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需附形象进度,预算明细)(如申请保修款,则应提交《保修款支付申请表》)。如承包人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此等申请表或相关资料,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该付款申请。
8.签证、变更金额的支付:不单独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10%时,可在办理补充协议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
9.承包人承诺将发包人支付的所有工程款项严格用于本次空调工程项目中,不得用于任何非本项目工程的支出。承包人应确保每一笔工程款项的使用都有明确的账目记录和合理的支出依据,发包人有权监督并要求承包人提交本项目工程款使用情况,必要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设置项目专用账户,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
十三、履约保证
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由中标单位自行选择。
①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但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合格的费用)
②履约保函(由银行出具且经发包人认可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为合同金额的10%,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须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出具,并经发包人对有关条款进行确定方可有效。
十四、其他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存在行贿情形的。
招标单位:广州朗睿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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