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注销泾阳县阳光艺术培训学校的公示
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注销泾阳县阳光艺术培训学校的公示
泾阳县阳光艺术培训学校向我局提交《泾阳县民办教育机构终止办学申请书》,我局予以受理,现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现将拟注销教育培训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校长 | 地址 | 经营性质 | 办学内容 | 备注 |
泾阳县阳光艺术培训学校 | 吕志军 | 杨鑫 | 泾干街办利民巷18号 | 非营利性 | 学龄前儿童、小学、初中学生音乐、舞蹈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029-********
通迅地址:泾阳县北环路苏宁大道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
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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