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心“服务之星团队”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心“服务之星团队”评选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校园文化氛围,搭建后勤员工与师生交流、互动平台,后勤服务中心决定通过2024年“优质服务文化月”活动之“服务之星(团队)”的评选活动开展,宣传、树立一批能代表后勤人风采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服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为打造师生满意的后勤服务体系树立标杆,以榜样力量带动全员奋进,激励全员努力建设师生满意后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1.全体中心在职在岗窗口服务岗员工(班组),重点聚焦管理、服务一线岗位,向岗位能手、技术骨干和口碑好的个人及团队倾斜,评选出10名“服务之星”(个人),4个“服务之星”(团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道德素质高。乐于助人、助困济难,关爱他人、关爱社会,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在集体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3.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
4.服务质量。恪守职业规范,公道正派,不谋私利,及时热情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对象满意率较高。
5.操作技能。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各项工作程序化,按时完成任务好,工作积极,讲究效率;平时肯学习,善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为集团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无事故,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取消评选资格。
二、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骆 崇、顾红平
成 员:杜举凡、楼建明、钟 斌
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候选人征集阶段(12月4起至12月11日)
个人自愿申报,经所属部门审核推荐,填写《后勤服务中心“服务之星”推荐表》,并提供2至3张工作照片电子版(单张照片不小1M,清晰度要高),于12月11日前报送中心办公室。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9日)
1.初选审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审查,确定事迹突出的候选人19人及班组9名。
2.候选人风采展示,师生投票评选
(1)12月13日-12月15日中心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服务之星”风采展个人篇和团队篇,同时接受师生投票评选。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评选设网络投票环节,采取微信投票形式,在“之江后勤微生活”公众号开设投票专栏,将候选人先进事迹在网上展示。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10名“服务之星”(个人),4个“服务之星”(团队)。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2日)
评选结果在中心网站公示3天。
(四)表彰总结
中心将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个人(团队)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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