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2024年防洪物资采购
拜城县2024年防洪物资采购
拜城县2024年防洪物资采购采购公告
拜城县2024年防洪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FHWZCG-01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4年防洪物资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详见清单及编制说明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提供近1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9)提供进半年内至少三个月包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内的拟投入人员社保缴纳的证明(近半年任意三个月);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地点: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南大街7号全统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拜城县公园东路)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拜城县公园东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xj.enjoy5191.com/#/home)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拜城县水资源总站
地址:拜城县解放路49号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89*****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7号二楼
联系方式:187*****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超
电话:187*****017
采购公告附件:无
标签: 防洪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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