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风景区新华村农民还建新村修建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梁子湖风景区新华村农民还建新村修建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梁子湖风景区新华村农民还建新村修建规划方案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夏财采计[2016]4888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梁子湖风景区新华村农民还建新村修建规划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SJ

二、项目名称:梁子湖风景区新华村农民还建新村修建规划方案设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9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

(3)营业执照(或单位/机构的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必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承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

(7)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质、高级职称(或职称相当);

(8)投标人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本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9)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或分支机构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61121日至201611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须一次性提交如下资料一套(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类似业绩。

(2)项目负责人: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及资质证书;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至少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③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项目,有经济处罚的不转包的项目管理承诺书。

(3)项目班子:①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或学位证;②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三人)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③本公告第四项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集中审核本公告第四、五大项原件时间:201611280930分至201611281030分。

审核报名条件地址: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原件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61430

开标时间:201612161430

开标地点: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 人:胡科长 联系电话:136*****809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徐杰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标签: 规划方案设计 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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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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