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蓝口法庭保安亭项目竞争性磋商
灯塔、蓝口法庭保安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源县人民法院(灯塔、蓝口法庭保安亭)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东源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东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7: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 | ||
预算金额 | ¥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2-******* | ||
采购单位 | 东源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源大道东源县司法局西3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先生:07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0762-******* |
项目概况
东源县人民法院(灯塔、蓝口法庭保安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CS-2024-12-029
项目名称:东源县人民法院(灯塔、蓝口法庭保安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元)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所属行业 |
东源县人民法院(灯塔、蓝口法庭保安亭)项目 | 1 | 项 | ******.60 | 详见第二章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企业)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或扫描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6)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购买采购文件回执表复印件)注明: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响应文件附件1格式提供)。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的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前来购买采购文件的是委托代理人,则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购买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响应或授权。
(2)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3)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料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做出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源县人民法院
地址:东源大道东源县司法局西30米
联系方式:谢先生: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四)K第二十九卡四楼401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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