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办公与舆情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协同办公与舆情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协同办公与舆情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38号9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J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协同办公与舆情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竞价采购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主要是协同办公服务;舆情检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因电信行业的特殊情况,本项目允许电信运营商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38号910。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38号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38号
联系人: 肖潇 联系电话: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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