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应急保障用车比选公告
采购应急保障用车比选公告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单位: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采购物品:1辆5门7座MPV纯电动小型客车
3.交货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
4.交货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起30个自然日内
二、比选办法
1.材料需盖公章并且密封完整的。
2.最高含税限价:人民币25万元(不含本数)
3.在参选单位符合资格要求中,以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得分最高)确定供应方。(详见附件1)
三、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并取得了营业资格;
2.2024年6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缴纳记录;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海南省海口市有售后网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比选要求及方式
1.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应按要求时限提供纸质响应材料,响应材料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参数,车辆需为全新车;
3.比选单位需遵守承诺函(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同时盖章随报价材料报送;
4.比选单位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有纸质件需盖章。除该必要材料外,参选单位可结合项目情况,自行提供其他有利材料,材料形式不限。
我委将根据各参选单位的材料,确定最终的供应方,比选结果将通过海口综合保税区官网(https://ftz.haikou.gov.cn/)进行公示。
五、无效响应文件的判定
1.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2.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3.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公告响应材料要求的;
4.报价人未按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
5.报价人存在扰乱危害采购公正的行为的。
六、采购终止的情况
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因情况变化,采购方式需要进行调整的;
3.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报价人不足3个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6*****003
材料接收人:上述文件递交地址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五楼营商局A519房,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周五)16:00时。谢女士,联系电话:152*****192。
附件:
1.比选办法(综合评分)
2.承诺函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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