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
建瓯市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已由关于建瓯市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 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以瓯发改审批(2024)2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瓯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瓯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含暂列金: *******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瓯市城区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通济门-污水厂-玻璃厂段新建DN600污水管道477米、内衬修复DN600-1000mm污 水管道830米;溪仔路段新建 DN300污水截留干管343米、 新建规模为200m3/d的截留泵井一座;东岳大桥至水南二桥 段新建规模为1200m3/d 的污水截留泵站1座、新建 DN250-500mm污水管1050米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项目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3、《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3〕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18:00:00至2024-12-02 23:59:59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面公布的“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4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③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④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前卫巷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538,传真:/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瓯市中环广场 6 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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