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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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3 19:00
投标剩余时间
20 天 18 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程序,潜在供应商通过平台完成注册后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0656-2440CH******
(三)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设立招标控制价。
(四)采购需求: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在资本市场展示良好信用形象,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定的承销商将为青岛华通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并配合青岛华通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本项目债券品种为拟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的公司债券,本项目拟选聘三家承销机构,按本次招标评分结果对中标机构由高到低排列。
主承销商负责提供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包括协助招标人制定发行方案、制作发行申报材料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应债券品种的注册、组织承销团承销、提供债券发行咨询、组织债券发行路演以及其他与债券发行相关的工作。
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并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需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债券发行经验、较高的专业素质、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有成功发行公司债券的业绩。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在履行债券承销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书面声明函原件(自行声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行贿犯罪还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三、发布媒介
本项目通过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一)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00秒。
2、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3、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00秒
2、开标形式:供应商远程在线开标
3、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6层
4、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平台(http://www.qdygcg.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三)因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 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四)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五)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0532-********。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
联 系 人:穆怀志
电 话:0532-********
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电子信箱:wyc.qdbid@hotmail.com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吴昱辰
电 话:0532-********
传 真:053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银行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银行账号:233*****6940
相关说明
注册说明:
供应商如需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须在本平台注册,请使用windows系统,推荐使用火狐、chorme浏览器。
CA办理:
供应商如需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非竞价项目,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签名、加密/解密等相关操作,具体内容详见【帮助中心】-《关于平台CA办理及使用的相关说明》。 重要提示: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的CA在本平台通用。
文件下载:
供应商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提前通过官网首页【帮助中心】下载并安装【平台数字签名助手】。
帮助信息:
供应商如需申请开具发票,请前往【收付款及开票信息维护】-【购买方开票信息维护】确认后前往【订单管理】-【申请开票】。 重要提示: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版,邮费需自理(EMS或顺丰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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