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文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代理记账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NCDWS-2024-12-4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代理记账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3 万元,招标人为文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文山市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 13 家乡镇卫生院单位进行 2025 年财务记账工作。
包括会计核算与记账、财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税务与财政咨询服务、委托人要求的其他
会计业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代理记账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代理记账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本项目接受分所的磋商申请,分所须持有总所的授权函,总所仅能授权
一家分所参与本次磋商,且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3.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处罚记录,并在
承办企业年报、改制等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磋商。
3.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每日 08:30-
11:30,14:3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1)加盖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附身份证)(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到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 1 号华宇卧龙府 1 幢 1 层华宇地
产营销中心旗杆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 1 号华宇卧龙府 1 幢 1 层华宇地
产营销中心旗杆旁)
七、其他
受文山市人民医院委托,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文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代理记账
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CDWS-2024-12-40)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代理记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330000.00 元;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 330000.00 元;
采购需求:对文山市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 13 家乡镇卫生院单位进行 2025 年财务记账工作。
包括会计核算与记账、财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税务与财政咨询服务、委托人要求的其他
会计业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 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服务地点:文山市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 13 家乡镇卫生院单位(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
规;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代理记账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本项目接受分所的磋商申请,分所须持有总所的授权函,总所仅能授权
一家分所参与本次磋商,且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3.2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处罚记录,并在
承办企业年报、改制等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磋商。
3.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每日 08:30-11:30,14:30-
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
加盖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资质证
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
证)(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到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 1 号华宇卧龙府 1
幢 1 层华宇地产营销中心旗杆旁)。供应商须准时在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地点签到并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文山市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文山市凤凰路 31 号
联 系 人:谷老师
电 话:0876-21936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春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卧龙街道凤凰路 1 号华宇卧龙府 1 幢 1 层 1-110 号
联 系 人: 肖巨乾
电 话: 135776568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