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铺设天然气和安装取暖设施施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莘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铺设天然气和安装取暖设施施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莘县公安局申请莘县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铺设天然气和安装取暖设施施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包括莘县城区规划南平街以南、十八里铺镇和大张家镇行政区域内的铺设天然气和安装取暖设施施工项目,拟由莘县通达天然气公司实施,初步报价为:107万元。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1月19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莘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和莘县公安局(联系人:吕警官 联系方式:137*****788,地址:聊城市莘县)。
附件:
1、莘县公安局的正式申请文件:http://pan.baidu.com/s/1dEGuBmh
2、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http://pan.baidu.com/s/1skQf4wl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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