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平东镇农田灌区建设项目海丰县南门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丰县平东镇农田灌区建设项目海丰县南门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8-******-04-01-******

投资项目名称

海丰县平东镇农田灌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海丰县平东镇农田灌区(海丰县南门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海丰县平东镇农田灌区(海丰县南门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上级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规模:主要建筑物包括渠道、水闸、渡槽、涵洞、桥涵等,本工程整修渠道总长度为19.27km,其中整修总干渠0.78km,整修西干渠3.65km,整修东干渠9.89km,整修双墩干渠4.95km,拆除重建渡槽1座,维修加固渡槽1座;改造水闸24座;拆除重建过路桥涵51座;拆除重建涵洞9座,原址重建检修设备房2间,新建下渠步级29座,新建分水口 24处,新建人行桥68座,新建综合管理软件平台1套,管理控制中心设备1套,水闸自动化控制系统2套,水雨情监测站点1个,视频监测点4个,渠道计量设备6套等(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施工全过程的承包、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

主要建筑物包括渠道、水闸、渡槽、涵洞、桥涵等,本工程整修渠道总长度为19.27km,其中整修总干渠0.78km,整修西干渠3.65km,整修东干渠9.89km,整修双墩干渠4.95km,拆除重建渡槽1座,维修加固渡槽1座;改造水闸24座;拆除重建过路桥涵51座;拆除重建涵洞9座,原址重建检修设备房2间,新建下渠步级29座,新建分水口 24处,新建人行桥68座,新建综合管理软件平台1套,管理控制中心设备1套,水闸自动化控制系统2套,水雨情监测站点1个,视频监测点4个,渠道计量设备6套等(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

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标准》、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

工期(交货期)

12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

********.71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不同专业的按水利水电专业计,但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程项目);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没有在建工程);

②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指以上(3)规定的人员,下同)须提供近期(扣除开标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③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2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招标人

海丰县平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日中墟

招标人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66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景小区B栋18号群英商厦7楼7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660-*******

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066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同意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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