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产清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第二中学资产清查采购项目 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LQCG2024-24-265

1.2项目名称:临沧市第二中学资产清查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1.5最高限价(如有):¥******.00元(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1.6采购需求:1.获取财务系统总账以及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2.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核实:核实资产编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管理人、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重要信息;3.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盘盈盘亏原因。对于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校方报告并协助处理;4.查看房屋建筑物及车辆等资产的产权证明,落实权属关系;5.盘点过程中登记梳理已入账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资产(盘库资产),提给学校报废处理意见;6.审核资产入账的账务处理,对需要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调整;7.长期为学校提供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服务人员及时到达服务地点;8.其他客户对资产管理需要关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解答;9.根据梳理出来的资产实际的数量、编号、规格型号、品牌、状态、管理人、使用人员、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重要信息,对财政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信息进行调整。做到账实相符;10.根据梳理出来的资产实际的信息,对学校账面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打印并粘贴固定资产标识卡(标识卡根据学校要求制作),实现“一卡一物”。做到帐卡相符;11.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清查,并在资产清查盘点过程中获知的学校保密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12.出具清查核资报告、鉴证报告;13.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建建议及解决方案;14.费用在工作全部完成,上报学校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资产清查、鉴证和粘贴固定资产标识卡服务。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信息查询记录或公示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应承诺);

1.2.2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1.3磋商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企业,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保障资金缴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企业,提供依法免缴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申请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网页查询)。

1.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法人到场则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hnzbcgxx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第二中学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师范路15号

联系方式: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力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角社区世纪路428号临沧市消防支队干部统建房1幢1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施老师

电 话:184*****394/184*****212


,临沧市,临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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