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_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_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1-******-04-01-******
投资项目名称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 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占地约9330.73m2,总建筑面积约*****m2,拟建两栋地上32层,地下3层的安置房。最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1)本工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监理工程范围为本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所有建筑主体、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以及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与外界连接道路、外供水、外排水、燃气等)的全部内容。 ①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安装、机电(含电梯工程)、通风空调、人防、消防、桩基础及土方回填、给排水(含永久外供水、外排水)、强电(含永久外供电等)、弱电(含建筑智能化系统等)、真空垃圾收集、市政、燃气、通讯、卫生防疫、防雷及室内外的道路(含小区道路)、园林景观、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含机械停车,如有)等; ②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给水排水、围蔽、场平、板房、清表、建设单位的驻地办公场所(临时板房、景观绿化、旗杆等)等所有临时设施以及所涉及的设施拆除、管线迁改等; ③装配式、建筑节能、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相关项目; ④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含大堂、公共连接通道、样板房及所有室内的装修项目)、室内外标识标志工程; ⑤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零星工程及配套工程; ⑥与该项目建设相关的服务、检测、监测、咨询、采购项目等。 (3)组织、协调或承担工程前期的技术咨询或审查以及现场控制点、临时设施的接收移交等工作。 (4)组织办理施工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直至具备合法的施工条件。 (5)承包本工程范围内的技术协调工作,包括工程施工的分包、设计、进场、退场、综合管线平衡、质量、进度及其它相关内容。 (6)监理人对其派驻的监理项目部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7)如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发生建设工地以外的工厂制造需现场监理服务的,场外监理服务费用及相关场外监理所发生差旅费用、交通费等已包含在本工程监理酬金中,楼宇交付的配合工作含在本次监理范围内。 (8)其余详见合同版本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4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花地河城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29层
招标人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戚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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