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十四届民营企业产业洽谈会暨闽港产业合作对接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第十四届民营企业产业洽谈会暨闽港产业合作对接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委托,对福建省第十四届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暨闽港产业合作对接活动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福建省第十四届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暨闽港产业合作对接活动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YX-*******。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建省第十四届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暨闽港产业合作对接活动服务项目 | 1项 | ******.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比选: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和比选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供应商报名期限(比选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详见比选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方式有两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如下:①直接至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8层财务室)办理报名手续【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②本地或异地购买比选文件者,将购买比选文件款汇到购买比选文件账户(详见下表),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qq.com),未及时将《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3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4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7.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开标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比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开标室)。
10.比选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法:0591-********
12.代理机构: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18层
联系人:王方熠
联系方法:0591-********、133*****312
附1:购买比选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和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比选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 |
账 号:********* | |
购买比选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街支行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比选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比选保证金”。 |
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领取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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