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新城茉湖广场项目建筑亮化灯具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六合新城茉湖广场项目建筑亮化灯具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六合新城茉湖广场项目 招标人为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筑亮化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南京市六合区,东至新棠河,南至林场路,西至茉湖东路,北至茉湖路。 |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设工期: |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 | 建筑亮化灯具采购 |
数量: | 一批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六合新城茉湖广场项目现场,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3)投标人业绩,投标材料业绩: |
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2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景观亮化(不含厂房、路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亮化)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其项下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A及以上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5)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本项目是集合型设备采购,本公告3.3条不适用,考虑到实际情况,针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条现明确要求: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仅须提供“48W投光灯”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2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文尚路9号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南京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B栋四层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储浩 | 联系人: | 毛丽娜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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