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公安局桃花山水陆派出所户政服务、办案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首市公安局桃花山水陆派出所户政服务、办案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公安局桃花山水陆派出所户政服务、办案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审批[2024]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安局非税收入。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石首市桃花山镇水陆派出所院内及西侧相邻的公路养护站院内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25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5平方米。新建一栋一层、一栋两层、一栋三层共三栋房屋,其中户政服务、办案综合用房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专职消防救援站用房建筑面积315平方米;并完善相关装饰装修及配套道路广场、绿化景观、消防、排水、强弱电等配套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的内容,详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1 合同估算价:1091.09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0%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0元。(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2)施工管理1人,持有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质量管理1人,持有土建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4)安全管理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资料管理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6)材料管理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6.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6.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或者打印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的不得参与投标;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宽 进、严管、重罚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 ”》达到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 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 159*****850。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石首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 0716-*******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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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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