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山西省长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24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
目编号: ZFD140*****241*******-02 ),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
【2023】68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长
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
施工;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安全检查室130平方米、信访接待室130平方米,
建设供电设施(环网柜、高压柜、800KVA箱变3台、高压线网1890米);供热设施(敷设DN200
一次性供热管2X225米、1座换热站160平方米及相应换热设备);充电桩及出入口场地硬化
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具体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潞州区威远门路与北外环路十字西北角;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3.1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
提供缴纳专用票据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明
细或个人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增
值税、所得税);
3.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
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办理CA证书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
市)(http://ggzy.changzhi.gov.cn/)在线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
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
标前需准备好CA锁(详情联系CA咨询电话)、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
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55-*******;北京CA: 0355-*******;山西CA:0355-*******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担保机构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胡先生
话:139*****655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55-**************
电子邮件:czsjsgczbb@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山西省长治市英雄北路 144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话:139*****655
电子邮件:czzyxxzx@sohu.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 4号楼 4226号
联 系 人:牛女士
话:0355-*******
电子邮件:sxqd61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审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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