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机房精密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院内谈判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机房精密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院内谈判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为医疗设备机房的精密空调采购维修保养服务,现发布院内谈判采购公告,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
第一部分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设备机房精密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二、服务范围:院内医疗设备机房的精密空调(不含院内CT机房、DSA机房、直线加速器机房等其他医疗设备机房的普通空调)。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
四、服务期限:详见附件1(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须涵盖与本项目相关的空调设备的维修或维护保养等技术服务(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
2.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其独立法人总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材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供应商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5.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详*****">https://www.fahsysu.org.cn/article/*****。
六、本项目立项金额44万元,供应商应保证报价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报价低于立项价60%的,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包含各项零配件成本、人工成本、税费、利润等等的详细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二部分
一、报价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须显示与本项目要求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报价人法人代表证书及报价授权委托书;
3.项目报价,详附件1(注:须严格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范围的服务进行完整唯一报价,错报漏报的内容均已包含在报价总价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需求响应表(须注明是否偏离及证明材料所在位置)及证明材料,详附件2。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清晰完整的电子扫描件到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命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二、资料递交有效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9日17:30。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马棚北街31~43号大院总务科2室
2.联系人:廖老师
3.联系电话:(020)8733 825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联系邮箱: liaodn5@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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